围绕高质量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的发展目标,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联合区前期办、盐田综保区服务中心拟于近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特聘专才岗人员,主要负责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规定的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与用工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线上报名网站:https://ytqtpzc.htirc.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相关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正反面在同一页)。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原单位聘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4)报考人员应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日18:00。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11月6日17: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申论》,时间为2.5小时。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对象
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人数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拟聘人数6倍的,该岗位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同分的,不受比例限制并列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科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四)面试组织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电子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就高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用工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由用工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用工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在要求时限内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批准且未按期办理用工手续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用工单位可以申请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二)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具体按照盐田区特聘岗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电话。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8325515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盐田区前期办0755-25229723、0755-22320393,盐田综保区服务中心0755-25260065,盐田区人力资源局0755-22744351。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盐田区前期办、盐田综保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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